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我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4〕48号)文件精神,我校可推荐4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参加陕西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现将省委组织部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基层党组织将文件精神传达至相关人员,并积极宣传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于6月20日前将《陕西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报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附件:关于开展我省第二批“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的通知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