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认真做好2014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陕高教组办〔2014〕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校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现就全体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告对象
全体处级干部(含处级调研员)。
二、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
3月
21日前
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逸夫楼422)领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信封;
3月
28日前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收齐后与各单位报告人员统计表统一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三、填报要求
1、今年集中填报时要按照首次填报时的要求,根据表式要求详细、完整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涉及“有、无变化和有、无此类情况”的除勾选“有、无变化”或“有、无此类情况”外,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没有的,也要在表内首列中标注“无”。
2、报告表必须由处级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并将信封密封后在骑缝处签名,信封封面格式统一标为:XXX(单位),XXX(报告人姓名)。
3、各位处级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实事求是,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做到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纪律处分。
4、为保证报告事项的真实性,今年起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与核实工作。
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2332067
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
年3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