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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开展延安大学党校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设置党的性质、纲领和指导思想、宗旨和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党章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或党课专题讲座等。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课堂辅导、分组讨论、课外自学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堂辅导由党课教师分专题集中面授。分组讨论要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等相关内容,时间不少于20学时。社会实践应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五、培训管理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各分党校、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做好党课教师的选聘。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讲党课。

2. 切实做好学员的推荐、审核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总体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科学确定学员规模,按照不超过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推荐学员(各分党校本期培训的学员数量指标参考见附表);要按照条件认真审核学员资格,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

3. 确定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本单位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主动与党校教学督导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好教务工作和培训总结。

4. 将学员按照年级或专业建立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具体职责。

5. 11月21日统一在逸夫楼一楼大厅领取教材,23日前,将分党校教学培训安排和学员登记表(可在组织部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党校办公室(逸夫楼427)。联系人:刘艳,电话2332067,邮箱:ydzzhb@163.com

六、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1222日全校统一举行结业考试,试题到逸夫楼427统一领取,监考由党校统一安排,各分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闭卷),占70%;个人学习心得,占20%;考勤记录,占10%。(学习心得和考勤及其所得成绩分数由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上报学校党校,与党课试卷成绩一并折算合计形成最终结业综合成绩)。学员缺课2次及以上或未提交个人学习心得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七、有关要求

1. 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自觉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及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专业学习与党课学习,按时参加培训。

2. 党课教学要坚持党性,贴近世情、国情、党情,贴近学生思想实际,采取课堂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3.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党校将派出督导员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分党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日程安排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1:

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分校名称

学员名额(含研究生)

负责人

文学院

85

政法学院

70

历史学院

40

侯虎虎

马列学院

10

公管学院

40

刘东平

经管学院

105

鲁艺学院

50

周庆丰

教科院

40

闫世笙

外语学院

40

董振文

体育学院

50

计算机学院

70

李喜迎

物电学院

80

陈兴军

化工学院

85

舒永安

生科院

50

杨曦东

石油学院

45

白亚军

建筑学院

20

曹继春

医学院

130

马延龙

应用技术学院

20

马建平

附属医院

30

李士新

合计:1060人

附件2:

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程安排

学内容

授 课 人

1124日

星期日上午

各分党校开班典礼

第一讲:党的性质

自定

自定

1124日

星期日下午

第二讲:党的纲领和指导思想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三讲:党的宗旨和作风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下午

第四讲: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或十八大精神专题)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上午

第五讲: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下午

第六讲:《共产党章程》学习

自定

自定

1215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七讲:党课专题讲座(党校校长吴耀书记)

自定

吴书记

1215日

星期日下午

组织社会实践或安排分组讨论;布置安排学员自学、复习、撰写学习心得

自定

1222日

(星期日)

900—11:00

结业考试

见考试安排表

注:1.培训安排中的课程顺序可根据各分党校情况在培训期间内作适当调整。

2.党校结业考试为全校统一考试。对确因突发疾病、专业考试、重大校院活动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结业考试者,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突发疾病除外)提交缓考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开展延安大学党校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设置党的性质、纲领和指导思想、宗旨和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党章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或党课专题讲座等。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课堂辅导、分组讨论、课外自学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堂辅导由党课教师分专题集中面授。分组讨论要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等相关内容,时间不少于20学时。社会实践应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五、培训管理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各分党校、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做好党课教师的选聘。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讲党课。

2. 切实做好学员的推荐、审核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总体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科学确定学员规模,按照不超过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推荐学员(各分党校本期培训的学员数量指标参考见附表);要按照条件认真审核学员资格,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

3. 确定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本单位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主动与党校教学督导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好教务工作和培训总结。

4. 将学员按照年级或专业建立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具体职责。

5. 11月21日统一在逸夫楼一楼大厅领取教材,23日前,将分党校教学培训安排和学员登记表(可在组织部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党校办公室(逸夫楼427)。联系人:刘艳,电话2332067,邮箱:ydzzhb@163.com

六、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1222日全校统一举行结业考试,试题到逸夫楼427统一领取,监考由党校统一安排,各分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闭卷),占70%;个人学习心得,占20%;考勤记录,占10%。(学习心得和考勤及其所得成绩分数由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上报学校党校,与党课试卷成绩一并折算合计形成最终结业综合成绩)。学员缺课2次及以上或未提交个人学习心得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七、有关要求

1. 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自觉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及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专业学习与党课学习,按时参加培训。

2. 党课教学要坚持党性,贴近世情、国情、党情,贴近学生思想实际,采取课堂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3.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党校将派出督导员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分党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日程安排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1:

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分校名称

学员名额(含研究生)

负责人

文学院

85

政法学院

70

历史学院

40

侯虎虎

马列学院

10

公管学院

40

刘东平

经管学院

105

鲁艺学院

50

周庆丰

教科院

40

闫世笙

外语学院

40

董振文

体育学院

50

计算机学院

70

李喜迎

物电学院

80

陈兴军

化工学院

85

舒永安

生科院

50

杨曦东

石油学院

45

白亚军

建筑学院

20

曹继春

医学院

130

马延龙

应用技术学院

20

马建平

附属医院

30

李士新

合计:1060人

附件2:

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程安排

 

学内容

授 课 人

1124日

星期日上午

各分党校开班典礼

第一讲:党的性质

自定

自定

1124日

星期日下午

第二讲:党的纲领和指导思想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三讲:党的宗旨和作风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下午

第四讲: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或十八大精神专题)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上午

第五讲: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下午

第六讲:《党章》学习

自定

自定

1215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七讲:党课专题讲座(党校校长吴耀书记)

自定

吴书记

1215日

星期日下午

组织社会实践或安排分组讨论;布置安排学员自学、复习、撰写学习心得

自定

1222日

(星期日)

900—11:00

结业考试

见考试安排表

 

注:1.培训安排中的课程顺序可根据各分党校情况在培训期间内作适当调整。

2.党校结业考试为全校统一考试。对确因突发疾病、专业考试、重大校院活动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结业考试者,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突发疾病除外)提交缓考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开展延安大学党校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设置党的性质、纲领和指导思想、宗旨和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党章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或党课专题讲座等。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课堂辅导、分组讨论、课外自学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堂辅导由党课教师分专题集中面授。分组讨论要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等相关内容,时间不少于20学时。社会实践应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五、培训管理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各分党校、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做好党课教师的选聘。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讲党课。

2. 切实做好学员的推荐、审核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总体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科学确定学员规模,按照不超过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推荐学员(各分党校本期培训的学员数量指标参考见附表);要按照条件认真审核学员资格,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

3. 确定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本单位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主动与党校教学督导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好教务工作和培训总结。

4. 将学员按照年级或专业建立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具体职责。

5. 11月21日统一在逸夫楼一楼大厅领取教材,23日前,将分党校教学培训安排和学员登记表(可在组织部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党校办公室(逸夫楼427)。联系人:刘艳,电话2332067,邮箱:ydzzhb@163.com

六、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1222日全校统一举行结业考试,试题到逸夫楼427统一领取,监考由党校统一安排,各分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闭卷),占70%;个人学习心得,占20%;考勤记录,占10%。(学习心得和考勤及其所得成绩分数由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上报学校党校,与党课试卷成绩一并折算合计形成最终结业综合成绩)。学员缺课2次及以上或未提交个人学习心得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七、有关要求

1. 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自觉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及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专业学习与党课学习,按时参加培训。

2. 党课教学要坚持党性,贴近世情、国情、党情,贴近学生思想实际,采取课堂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3.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党校将派出督导员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分党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日程安排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1:

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分校名称

学员名额(含研究生)

负责人

文学院

85

政法学院

70

历史学院

40

侯虎虎

马列学院

10

公管学院

40

刘东平

经管学院

105

鲁艺学院

50

周庆丰

教科院

40

闫世笙

外语学院

40

董振文

体育学院

50

计算机学院

70

李喜迎

物电学院

80

陈兴军

化工学院

85

舒永安

生科院

50

杨曦东

石油学院

45

白亚军

建筑学院

20

曹继春

医学院

130

马延龙

应用技术学院

20

马建平

附属医院

30

李士新

合计:1060人

附件2:

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程安排

 

学内容

授 课 人

1124日

星期日上午

各分党校开班典礼

第一讲:党的性质

自定

自定

1124日

星期日下午

第二讲:党的纲领和指导思想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三讲:党的宗旨和作风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下午

第四讲: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或十八大精神专题)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上午

第五讲: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下午

第六讲:《党章》学习

自定

自定

1215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七讲:党课专题讲座(党校校长吴耀书记)

自定

吴书记

1215日

星期日下午

组织社会实践或安排分组讨论;布置安排学员自学、复习、撰写学习心得

自定

1222日

(星期日)

900—11:00

结业考试

见考试安排表

 

注:1.培训安排中的课程顺序可根据各分党校情况在培训期间内作适当调整。

2.党校结业考试为全校统一考试。对确因突发疾病、专业考试、重大校院活动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结业考试者,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突发疾病除外)提交缓考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开展延安大学党校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设置党的性质、纲领和指导思想、宗旨和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党章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或党课专题讲座等。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课堂辅导、分组讨论、课外自学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堂辅导由党课教师分专题集中面授。分组讨论要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等相关内容,时间不少于20学时。社会实践应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五、培训管理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各分党校、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做好党课教师的选聘。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讲党课。

2. 切实做好学员的推荐、审核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总体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科学确定学员规模,按照不超过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推荐学员(各分党校本期培训的学员数量指标参考见附表);要按照条件认真审核学员资格,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

3. 确定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本单位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主动与党校教学督导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好教务工作和培训总结。

4. 将学员按照年级或专业建立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具体职责。

5. 11月21日统一在逸夫楼一楼大厅领取教材,23日前,将分党校教学培训安排和学员登记表(可在组织部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党校办公室(逸夫楼427)。联系人:刘艳,电话2332067,邮箱:ydzzhb@163.com

六、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1222日全校统一举行结业考试,试题到逸夫楼427统一领取,监考由党校统一安排,各分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闭卷),占70%;个人学习心得,占20%;考勤记录,占10%。(学习心得和考勤及其所得成绩分数由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上报学校党校,与党课试卷成绩一并折算合计形成最终结业综合成绩)。学员缺课2次及以上或未提交个人学习心得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七、有关要求

1. 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自觉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及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专业学习与党课学习,按时参加培训。

2. 党课教学要坚持党性,贴近世情、国情、党情,贴近学生思想实际,采取课堂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3.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党校将派出督导员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分党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日程安排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1:

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分校名称

学员名额(含研究生)

负责人

文学院

85

政法学院

70

历史学院

40

侯虎虎

马列学院

10

公管学院

40

刘东平

经管学院

105

鲁艺学院

50

周庆丰

教科院

40

闫世笙

外语学院

40

董振文

体育学院

50

计算机学院

70

李喜迎

物电学院

80

陈兴军

化工学院

85

舒永安

生科院

50

杨曦东

石油学院

45

白亚军

建筑学院

20

曹继春

医学院

130

马延龙

应用技术学院

20

马建平

附属医院

30

李士新

合计:1060人

附件2:

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程安排

学内容

授 课 人

1124日

星期日上午

各分党校开班典礼

第一讲:党的性质

自定

自定

1124日

星期日下午

第二讲:党的纲领和指导思想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三讲:党的宗旨和作风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下午

第四讲: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或十八大精神专题)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上午

第五讲: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下午

第六讲:《党章》学习

自定

自定

1215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七讲:党课专题讲座(党校校长吴耀书记)

自定

吴书记

1215日

星期日下午

组织社会实践或安排分组讨论;布置安排学员自学、复习、撰写学习心得

自定

1222日

(星期日)

900—11:00

结业考试

见考试安排表

注:1.培训安排中的课程顺序可根据各分党校情况在培训期间内作适当调整。

2.党校结业考试为全校统一考试。对确因突发疾病、专业考试、重大校院活动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结业考试者,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突发疾病除外)提交缓考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开展延安大学党校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设置党的性质、纲领和指导思想、宗旨和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党章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或党课专题讲座等。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课堂辅导、分组讨论、课外自学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堂辅导由党课教师分专题集中面授。分组讨论要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等相关内容,时间不少于20学时。社会实践应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五、培训管理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各分党校、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做好党课教师的选聘。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讲党课。

2. 切实做好学员的推荐、审核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总体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科学确定学员规模,按照不超过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推荐学员(各分党校本期培训的学员数量指标参考见附表);要按照条件认真审核学员资格,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

3. 确定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本单位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主动与党校教学督导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好教务工作和培训总结。

4. 将学员按照年级或专业建立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具体职责。

5. 11月21日统一在逸夫楼一楼大厅领取教材,23日前,将分党校教学培训安排和学员登记表(可在组织部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党校办公室(逸夫楼427)。联系人:刘艳,电话2332067,邮箱:ydzzhb@163.com

六、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1222日全校统一举行结业考试,试题到逸夫楼427统一领取,监考由党校统一安排,各分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闭卷),占70%;个人学习心得,占20%;考勤记录,占10%。(学习心得和考勤及其所得成绩分数由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上报学校党校,与党课试卷成绩一并折算合计形成最终结业综合成绩)。学员缺课2次及以上或未提交个人学习心得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七、有关要求

1. 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自觉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及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专业学习与党课学习,按时参加培训。

2. 党课教学要坚持党性,贴近世情、国情、党情,贴近学生思想实际,采取课堂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3.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党校将派出督导员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分党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日程安排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1:

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分校名称

学员名额(含研究生)

负责人

文学院

85

政法学院

70

历史学院

40

侯虎虎

马列学院

10

公管学院

40

刘东平

经管学院

105

鲁艺学院

50

周庆丰

教科院

40

闫世笙

外语学院

40

董振文

体育学院

50

计算机学院

70

李喜迎

物电学院

80

陈兴军

化工学院

85

舒永安

生科院

50

杨曦东

石油学院

45

白亚军

建筑学院

20

曹继春

医学院

130

马延龙

应用技术学院

20

马建平

附属医院

30

李士新

合计:1060人

附件2:

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程安排

 

学内容

授 课 人

1124日

星期日上午

各分党校开班典礼

第一讲:党的性质

自定

自定

1124日

星期日下午

第二讲:党的纲领和指导思想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三讲:党的宗旨和作风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下午

第四讲: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或十八大精神专题)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上午

第五讲: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下午

第六讲:《党章》学习

自定

自定

1215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七讲:党课专题讲座(党校校长吴耀书记)

自定

吴书记

1215日

星期日下午

组织社会实践或安排分组讨论;布置安排学员自学、复习、撰写学习心得

自定

1222日

(星期日)

900—11:00

结业考试

见考试安排表

 

注:1.培训安排中的课程顺序可根据各分党校情况在培训期间内作适当调整。

2.党校结业考试为全校统一考试。对确因突发疾病、专业考试、重大校院活动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结业考试者,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突发疾病除外)提交缓考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开展延安大学党校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设置党的性质、纲领和指导思想、宗旨和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党章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或党课专题讲座等。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课堂辅导、分组讨论、课外自学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堂辅导由党课教师分专题集中面授。分组讨论要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等相关内容,时间不少于20学时。社会实践应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五、培训管理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各分党校、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做好党课教师的选聘。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讲党课。

2. 切实做好学员的推荐、审核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总体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科学确定学员规模,按照不超过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推荐学员(各分党校本期培训的学员数量指标参考见附表);要按照条件认真审核学员资格,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

3. 确定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本单位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主动与党校教学督导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好教务工作和培训总结。

4. 将学员按照年级或专业建立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具体职责。

5. 11月21日统一在逸夫楼一楼大厅领取教材,23日前,将分党校教学培训安排和学员登记表(可在组织部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党校办公室(逸夫楼427)。联系人:刘艳,电话2332067,邮箱:ydzzhb@163.com

六、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1222日全校统一举行结业考试,试题到逸夫楼427统一领取,监考由党校统一安排,各分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闭卷),占70%;个人学习心得,占20%;考勤记录,占10%。(学习心得和考勤及其所得成绩分数由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上报学校党校,与党课试卷成绩一并折算合计形成最终结业综合成绩)。学员缺课2次及以上或未提交个人学习心得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七、有关要求

1. 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自觉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及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专业学习与党课学习,按时参加培训。

2. 党课教学要坚持党性,贴近世情、国情、党情,贴近学生思想实际,采取课堂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3.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党校将派出督导员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分党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日程安排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1:

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分校名称

学员名额(含研究生)

负责人

文学院

85

政法学院

70

历史学院

40

侯虎虎

马列学院

10

公管学院

40

刘东平

经管学院

105

鲁艺学院

50

周庆丰

教科院

40

闫世笙

外语学院

40

董振文

体育学院

50

计算机学院

70

李喜迎

物电学院

80

陈兴军

化工学院

85

舒永安

生科院

50

杨曦东

石油学院

45

白亚军

建筑学院

20

曹继春

医学院

130

马延龙

应用技术学院

20

马建平

附属医院

30

李士新

合计:1060人

附件2:

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程安排

 

学内容

授 课 人

1124日

星期日上午

各分党校开班典礼

第一讲:党的性质

自定

自定

1124日

星期日下午

第二讲:党的纲领和指导思想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三讲:党的宗旨和作风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下午

第四讲: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或十八大精神专题)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上午

第五讲: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下午

第六讲:《党章》学习

自定

自定

1215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七讲:党课专题讲座(党校校长吴耀书记)

自定

吴书记

1215日

星期日下午

组织社会实践或安排分组讨论;布置安排学员自学、复习、撰写学习心得

自定

1222日

(星期日)

900—11:00

结业考试

见考试安排表

 

注:1.培训安排中的课程顺序可根据各分党校情况在培训期间内作适当调整。

2.党校结业考试为全校统一考试。对确因突发疾病、专业考试、重大校院活动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结业考试者,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突发疾病除外)提交缓考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夯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22日开展延安大学党校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三、培训内容

培训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要内容,设置党的性质、纲领和指导思想、宗旨和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党章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或党课专题讲座等。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课堂辅导、分组讨论、课外自学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课堂辅导由党课教师分专题集中面授。分组讨论要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等相关内容,时间不少于20学时。社会实践应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五、培训管理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各分党校、院(系)党委(党总支)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认真做好党课教师的选聘。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要带头讲党课。

2. 切实做好学员的推荐、审核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总体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科学确定学员规模,按照不超过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推荐学员(各分党校本期培训的学员数量指标参考见附表);要按照条件认真审核学员资格,严格把关,确保学员质量。

3. 确定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本单位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主动与党校教学督导员加强联系和沟通,做好教务工作和培训总结。

4. 将学员按照年级或专业建立学习小组,选举或指定组长并明确具体职责。

5. 11月21日统一在逸夫楼一楼大厅领取教材,23日前,将分党校教学培训安排和学员登记表(可在组织部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党校办公室(逸夫楼427)。联系人:刘艳,电话2332067,邮箱:ydzzhb@163.com

六、结业考试和成绩评定

1222日全校统一举行结业考试,试题到逸夫楼427统一领取,监考由党校统一安排,各分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成绩评定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闭卷),占70%;个人学习心得,占20%;考勤记录,占10%。(学习心得和考勤及其所得成绩分数由分党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上报学校党校,与党课试卷成绩一并折算合计形成最终结业综合成绩)。学员缺课2次及以上或未提交个人学习心得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各分党校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可按不超过结业学员总数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由党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

七、有关要求

1. 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自觉遵守党校的学习纪律及各项规定,统筹安排好专业学习与党课学习,按时参加培训。

2. 党课教学要坚持党性,贴近世情、国情、党情,贴近学生思想实际,采取课堂互动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3. 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教学活动,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党校将派出督导员全程督导各分党校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督导情况将作为分党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

1、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第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日程安排

 

 

 

中共延安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3年11月19日

 

 

 

附件1:

各分党校第四十三期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分校名称

学员名额(含研究生)

负责人

文学院

85

政法学院

70

历史学院

40

侯虎虎

马列学院

10

公管学院

40

刘东平

经管学院

105

鲁艺学院

50

周庆丰

教科院

40

闫世笙

外语学院

40

董振文

体育学院

50

计算机学院

70

李喜迎

物电学院

80

陈兴军

化工学院

85

舒永安

生科院

50

杨曦东

石油学院

45

白亚军

建筑学院

20

曹继春

医学院

130

马延龙

应用技术学院

20

马建平

附属医院

30

李士新

合计:1060人

附件2:

43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程安排

 

学内容

授 课 人

1124日

星期日上午

各分党校开班典礼

第一讲:党的性质

自定

自定

1124日

星期日下午

第二讲:党的纲领和指导思想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三讲:党的宗旨和作风

自定

自定

121日

星期日下午

第四讲: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或十八大精神专题)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上午

第五讲: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

自定

自定

128日

星期日下午

第六讲:《党章》学习

自定

自定

1215日

星期日上午

第七讲:党课专题讲座(党校校长吴耀书记)

自定

吴书记

1215日

星期日下午

组织社会实践或安排分组讨论;布置安排学员自学、复习、撰写学习心得

自定

1222日

(星期日)

900—11:00

结业考试

见考试安排表

 

注:1.培训安排中的课程顺序可根据各分党校情况在培训期间内作适当调整。

2.党校结业考试为全校统一考试。对确因突发疾病、专业考试、重大校院活动冲突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结业考试者,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突发疾病除外)提交缓考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办理缓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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