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
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在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在我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于进一步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对于激发各级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提高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对于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师生,推动党的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延安大学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德
副组长:高延龙 刘庆利
成 员:田伏虎 薛美玲 张高旗 拓宏伟 佘占宏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薛美玲同志兼任。
三、正确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大学”为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凝聚各方力量、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全校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学校科学发展规划、思路、举措,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广大党员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师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凝聚各方力量,就是要求全校基层党组织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扎实的工作态度、以创新的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工作,充分调动校内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以及党外知识分子、学科带头人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高校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促进校园和谐,就是要求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的校园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服务师生员工,就是要求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尊重、紧紧依靠师生员工,认真倾听其呼声,及时反映其意愿,主动关心其疾苦,帮助解决学习、生活、工作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多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基层组织,就是要求全校基层党组织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造就高素质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四、严格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目标
我校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指标顺利完成,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有效实施创先争优活动的分类指导
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紧紧抓住科学发展上水平这个核心问题,围绕人才培养这个根本任务,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广泛开展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办好人民满意大学”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
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优化结构、突出特色,内涵发展”的工作中心,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工作中心,以“坚持办学方向,服务全面育人,推动科学发展”为总的实践载体,积极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做“争创一流”的表率。在教职工党员中继续深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三育人”活动,强化师德建设。在学生党员中开展 “让青春闪光、为党旗争辉”等活动,教育学生刻苦学习、服务人民、报效祖国。可通过设立党员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示范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等,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分类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载体设计要遵循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参加、有利于活动取得实效的原则,可以与学习实践活动的实践载体相衔接,与创建省级文明校园相结合,也可以针对当前大家最希望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来进行。活动载体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宜经常变换,内容要实,防止空泛化。
六、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序开展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围绕中心工作设计主题,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要紧紧围绕确定的主题,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宣传动员。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创先争优活动文件,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搞好思想发动。
公开承诺。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和群众公布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和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有效推进。开展主题教育、专题讨论、献计献策、岗位创优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采取典型示范、领导抓点、专家点评、互动交流等方式,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群众评议。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选先进要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考核奖励。要结合群众评议情况,对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内容进行考核。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适时进行表彰。
创先争优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2011年7月前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2011年7月后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在搞好动员的基础上,要坚持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做出的承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鼓励共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掀起创先争优活动高潮,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丰硕的发展成果,向党献礼。2012年“七一”前夕,学校党委将专项表彰一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学校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和宣传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校报、广播、校园网、宣传栏、信息简报等宣传媒体的作用,突出宣传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示精神,突出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突出宣传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促进活动扎实开展。
(三)鼓励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鼓励支持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手段,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要防止铺张浪费,杜绝形式主义,讲成本、重实际、重实效,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得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关领导机构,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报送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