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1 17:55 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3年3月18日
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的精神,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性,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上报2013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坚持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二、发展计划的制定要有计划性、前瞻性,合理优化积极分子队伍的结构,将党员发展工作重心前移。要防止发展计划制定的随意性、盲目性,防止党员数量的大起大落。
三、发展计划的制定应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防止个人说了算。
四、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制定2013年发展党员计划的同时,要对2012年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对计划执行情况不好的党支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
五、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2013年度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上报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