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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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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每个党员在离校时都应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并且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从街道、乡镇或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转出。  

二、毕业生党员应事先所在学院党组织联系,经组织同意后方可填写“转往党组织”栏目,在学院统一到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前,如果“转往党组织”有发生改变,应及时到学院更改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到新的党组织,并在介绍信有效期内交给介绍信抬头所填写的党组织,以落实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特别对预备党员,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能否按期办理转正手续至关重要。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外省的,应根据介绍信的抬头到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再由当地省(市)、县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转到具体接收组织关系的部门。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属改派性质),必须持原有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新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五、党员组织关系是随党员过组织生活所属党委的变化而变化的,组织关系的转接必须一环扣一环。报到后,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或党员组织关系接受的部门有变更,请在已接受组织关系的单位办理再转出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与户籍、档案所在地没有必然联系,但与工作单位、居住地等过组织生活的党组织紧密连在一起。  

六、正式党员档案材料归入个人档案,预备党员入党的所有归档材料,由党员自带,交新的党组织,党员不得私自拆封,否则后果自负。  

七、组织关系回执统一寄回给各学院或者学校组织部。  

八、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需及时向新接收单位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  

 

                       延安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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