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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暨陕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512号)和《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暨陕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513号)文件精神,在2014年教师节将表彰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并从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中筛选推荐教育部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人选。我校拟推荐1个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2名陕西省优秀教师陕西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学校将在2名先进个人中推荐1名老师申报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请各学院、各单位及广大教师认真阅读文件(见附件1、2),有意申报的教师先报所在学院,学院同意后将名单于2014年7月1日上午12: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和评选条件由推荐评选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按文件要求报送材料上报教育厅。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512号);

附件2:《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暨陕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513号)。

         

 

         人事处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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